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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淹死女童案引发未成年人保护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4年2月19日
继母淹死7岁女童,又有一个无辜的生命在拼命挣扎中离开人世。小蝴蝶刚刚七岁,她想念自己的妈妈,可是女孩子的呼唤没能唤来母爱,却招来杀身之祸。
  小蝴蝶父母离异后,父亲再婚给她找了一个继母。41岁的继母赵清,曾有过两次婚史,和小蝴蝶的父母组建家庭后,她没有珍惜这个家庭,不仅将继女小蝴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稍不顺眼就打耳光。
  2013年6月6日,小蝴蝶被发现淹死在池塘窒息而死。小蝴蝶的意外之死,结合继母赵清一直对孩子的打骂,引起了小蝴蝶亲属和邻居们的怀疑。他们偷偷报了警,公安机关询问继母赵清时,赵清陈述说她看到孩子跌入池塘,转身离开了。公安机关在征得家人同意之下,法医验尸,发现孩子颈部一个可疑的出血点,说明孩子在水淹时,遭受外力。 通过审讯,赵清供述如下故意杀人犯罪事实。
  2013年6月6号下午,小蝴蝶回家后,在西侧水塘边玩水,赵清尾随其后,突然听到小蝴蝶在呼唤妈妈,就上去问小蝴蝶是不是叫她,小蝴蝶说不是叫她,是叫自己的亲妈。听了小蝴蝶的话,赵清十分生气,将小蝴蝶按在水中,直到小蝴蝶不再挣扎,一个小生命就这么葬送在这个心狠的女人手中。
  犯罪嫌疑人赵清的犯罪行为令人发指!目前赵清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而被批捕。等待她的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多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一直关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孩子是弱势群体,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但是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孩子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最近还有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如亲生父亲用钢针扎入女婴体内;还有为人师表者,在教室性侵数名女学生,这些禽兽虽为人父母、为人师长,却利用抚养、监护之便利,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践踏亲情,无视法律的种种恶行。
  为什么中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屦被侵害?是否说明我国法律长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有待加强?法律不完善不严惩,导致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频频发生。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在此呼吁,对被害人有抚养义务或是有监护义务的犯罪主体,故意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如虐待罪、奸淫幼女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应当作为被告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加大刑罚力度。家庭或学校,本是孩子的安全庇护场所,不应该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滋生犯罪之地。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在此呼吁,早日修改立法,以此加强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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