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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用亡父身份证订火车票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年3月13日
台湾高雄杨姓大学生为炫耀自己能耐,去年6月起,用自己和已过世父亲的身份证订购高雄台东往返火车票,由于订票后取消或逾期未领次数过多,被铁路方面发现异常,报警处理,台东地方法院依“伪造文书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2年,还要接受法纪教育课2次。

  判决书表示,高雄到台东假日的火车票并不好买,就读南部某大学夜间部的杨姓学生,为了增加订票成功率,用自己和过世8年父亲的身份证字号订火车票。
  自去年6月起,每到例假日就上网订火车票,如不想返家或与其他行程撞期,再将订好的车票取消,或任它逾期不取票,自认为做法聪明,并向朋友炫耀。
  由于取消订票及逾期未领次数过多,台铁进行内部数据核查时,发现共有15笔数据显示“异常”,将数据整理出来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找到杨姓学生,依伪造文书罪送办。
  杨姓大学生在接受检方讯问时,坦承自己冒用去世父亲身份证字号,“车票订购只是自己使用,未从中牟利”,且事后也有将未乘坐的车票取消。
  法官审理,认为杨姓大学生冒用亡故父亲身份证字号订票,对台铁网络订票管理的正确性,产生损害,也对以正当方式订票的其他民众,造成排挤效应,损及他人权益、破坏网络活动互信基础,法纪观念淡泊,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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