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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陈家湾一男子拖女子一百米去开房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4年2月11日
近日有网友微博爆料称:沙坪坝陈家湾有男子当街“抢人”,一女子被他强行拖了上百米,女子一路反抗并自称不认识该男子。该微博图文并茂地描述了此事,很快轰动了网络。看到网友的爆料后,沙区警方高度重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确认有一男拖拽一女的事,但当事人已经离开,且没有向警方报警。
    据警方介绍,4月6日晚9点左右,张某在三峡广场炫地购物中心前偶遇离家出走的小欣,张某见小欣独自坐在休闲椅上,遂上前主动搭讪,双方攀谈了20分钟左右。其间,比较成熟的小欣撒谎称姓黄,19岁,几天前从区县来到主城,还没有找到工作,已经一天没有吃饭了。张某告诉她,自己是一家美容院的老板,小欣可以随时去上班,一个月给小欣1600元,包住不包吃。随后,张某提出请小欣吃饭,便牵着小欣的手往陈家湾方向走。小欣认为别人请吃饭,拒绝牵手会不好意思,就没有反抗。当两人走到陈家湾人行天桥上,小欣感到手被越捏越紧,害怕被人拐卖,表示不愿去吃饭了,并试图将张某的手甩开。张某不肯放手,于是拖拽着小欣走了100多米。这时,小欣坐在地上不愿再走,同时大声呼喊救命,引发群众聚集围观。张某见状,便称小欣是他的妹妹,后来见围观市民越来越多,他只好放开小欣的手离去。张某走后,小欣因觉得没有受伤害,便没有报警,随后也离开了现场。
    张某向警方交代,他当时见小欣独自一个人,便心生邪念,想以吃饭为名,带小欣去宾馆开房。在遭遇小欣反抗后又拖拽了100多米。见群众越来越多,他才罢手离去。警方调查认为,张某图谋不轨,在大街上公然强行拖拽少女,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遂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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