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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247条
发布时间:2014年1月12日
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关联法规
  《法官法》第30、31条
  《检察官法》第33、34条
  《人民警察法》第20、48条
  《国家安全法》第32条
  《国家赔偿法》第2、15、17-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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