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井英”成“符静英”老职工成了编外人员
根据我省相关文件的规定,事业单位的职工从当月起工资应全额发放。职工符井英称,她在东方市农科所工作了20多年,工资福利不仅比与自己一样工龄的人少,也比不上后来参加工作的人,就对自己的工资进行核对,却发现自己的名字在1996年被人改成了“符静英”。因名字被更改,随之她也从一名老职工变成“编外人员”,每月只能领1495元,与同工龄有财政编制的职工相差1666元。
符井英介绍,她曾向财务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若是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符井英”,那就无法领取工资。只有签名为“符静英”才能领取工资。但无论是符井英参加工作时东方县劳动局出具的介绍信,还是现在身份证上的名字均为“符井英”。
多年反映无果却发现信访已被结案
符井英说,她不断反映,要求把名字改正确,并确认她工资全额财政编制身份。2009年,此事引起了东方市主要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就符井英姓名问题进行调查。经查,符井英的部分档案、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名字“符静英”系工作人员笔误。联合调查组要求东方市农科所、市人劳局按规定核实更改。如今11年过去了,问题未得到解决。为此,符井英11月14日到省信访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告诉她,她信访的事项在几个月前就结案了。
符井英回到东方市信访局索要信访事项的结案。据《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实行结案的意见》的终结意见表示:市农科所历来是按事业差额编制单位管理,如果要改变人员编制,必须按规定程序有政府、编委下发文件才能办理。而原东方县财政局仅根据预算管理的规定就单方面将农科所由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农科所擅自将人员定编的做法违反了有关程序规定。但鉴于这个问题已成历史遗留问题,且事业单位的改革将至,建议届时再研究处理。
符井英拒绝签字 信访局代劳
令她惊讶的是,在《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实行结案的意见》上信访人处有“符井英”的签名,还按有手印。
18日上午,记者找到意见书上有签名的见证人林某开核实,林某开称他未参加该信访的结案会议,意见书上的签字也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冒签的。
记者采访了东方市信访局副局长文立开,他表示,结案意见书上的信访人签名和见证人的签名都是信访局代签,且代签都是符合规定。符井英上访后,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会议,并及时做出了处理意见和答复,但符井英拒绝在上述答复意见上签字。根据相关规定,信访部门接受材料,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做了处理和答复的,加之信访部门要对2008年以来积案的信访材料等进行规范处理,信访局在符井英信访事项结案的意见上代签是符合规定的。联系地址:长沙市湘江中路万达C2写字楼17层,长沙刑事辩护律师, 电话:15274817560,传真:0731-858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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