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受理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
被告人刘某系湖南长沙县人,务农。去年5月20日凌晨3点,被告人刘某开着一辆外地牌照的轿车行驶在长沙县某宾馆附近路段时,正在该路段巡逻的民警发现其形迹可疑,便将车拦下,对被告人刘某进行盘问,并在被告人刘某身上搜出仿六四式手枪一把,手枪弹夹里有五发子弹。经鉴定,仿六四式手枪一把和弹夹内的五发子弹被认定为枪支、弹药。据被告人刘某交代,手枪和子弹是其花钱买来的。刘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家属咨询本网律师后,与本网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本网张梅律师将为犯罪嫌疑人提过法律帮助,并进行罪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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