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6条
发布时间:2014年3月21日
第七十六条 【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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