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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
发布时间:2014年2月17日
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履行职务或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是指上述人员履行职务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的,而不是超越职权范围的活动。对于超越职权范围的活动,或者滥用职权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活动,受到他人阻止的,不构成妨害公务罪。所谓“正在履行职务”,是指上述人员执行职务已经着手,尚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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